□晚报记者 朱保彰
本报讯 10元钱一双的袜子有问题,30多元的民用矿灯出现蓄电池漏液,几十元一双的人造革鞋开胶了,甚至就餐时被餐馆里的一次性筷子刮伤了嘴……这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现在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上纲上线”,不少消费者为讨说法和商家较起了真。3月10日,记者从沈丘县消费者协会了解到,该县消协在2009年调处的186件投诉案件中,不足百元的商品在消费者投诉案件中占了74%。
去年2月4日,该县石槽乡张营村农民张宝民从一家农资超市购买了价值40元的8袋麦田除草剂,其在中学读书的儿子发现购买的麦田除草剂是两年前生产的,超过保质期半年之久。于是,张宝民在乡工商所的帮助下,将农资超市的老板投诉到该县消费者协会。消协工作人员立刻介入,最终让农资超市的老板包赔张宝民40元。
沈丘县消协秘书长介绍,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不再是任商家宰割的羔羊。据了解,去年该县消协接到消费投诉案件201起,调处186起,在这些调处的案件中,不足百元案值的投诉137件,仅这些消费案件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2万元。
线索提供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