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海龙
本报讯 3月24日,本报7版以《扑朔迷离的“救护车”》为题,报道了我市“黑救护车”盘踞医院揽生意一事,报道刊发后,引起了周口市中心医院和周口市卫生局的重视:市中心医院立即采取措施驱逐“黑救护车”;市卫生局下发紧急通知,开始集中治理“黑救护车”。
3月24日下午,记者在周口市中心医院看到,原来经常停在院内揽客的“黑救护车”已经不见踪影。该院保卫科黄科长说,见报当日,院领导就召开相关会议,并组织人员对院内“黑救护车”进行驱赶。“为防止‘黑救护车’再次进入医院揽客,我院专门制定了《关于治理‘黑救护车’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黄科长说,《规定》要求全院各部门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铲除“黑救护车”。具体内容有:严禁“黑救护车”进入该院,私拉病人;除该院急救车辆外,严禁其他救护车辆空车进入该院;转院救护车辆进入该院后,办完相关手续要立即驶离,不得以任何借口在院内长时间停留。
3月25日上午,周口市卫生局医政科陈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黑救护车”整治已列入今年全市医政工作要点。
3月26日,记者见到了周口市卫生局下发的《关于集中治理“黑救护车”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一次对“黑救护车”集中治理的专项活动。主要内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即日起,用七天时间开展自查自纠治理活动,并将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各县市区卫生局于4月4日前将本辖区医疗机构内“黑救护车”集中治理情况报送市卫生局医政科;市卫生局将于4月中下旬,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黑救护车”专项督查活动;成立周口市“黑救护车”集中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周口市120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