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本报讯 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认购贵宾卡,交两万抵三万购房款;当购房者要求看其证件时,工作人员拿着其他项目的证件忽悠购房者……市民张先生近日向记者反映了在周口鑫瑞铭家购房时的遭遇。
没有预售证就收钱办理贵宾卡
3月26日,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我去鑫瑞铭家看房后,开发商让我今天去交钱办理认购,活动期间交两万抵三万购房款,但我并没有看到他们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他们这样做算违规吗?如果交了钱,一旦发生纠纷,我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
当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位于市区交通路与大庆路交叉口南约100米处的鑫瑞铭家售楼部看到,售楼部陆续来了几拨咨询缴款情况者,但该售楼部并没有张贴房产开发的任何证件,建设工地上正在紧张施工。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要求看他们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位工作人员一边含糊地说“我们证件齐全”,一边向记者出示了一沓复印件。记者看到,复印件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不是该项目的预售许可证。这位工作人员还说,原件都在房管局那里保存着,很快就能拿回来。另外,他还告诉记者,从26日起,鑫瑞铭家项目正式收钱办理贵宾卡。
据了解, 近日周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媒体上公开表示:“近段我市个别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展订房、排号、售VIP卡、交定金优惠(收一万顶两万、按月返还定金利息)等商品房预售活动。此行为已涉嫌违规。”提醒购房者谨慎购房,并提醒违规企业停止违规行为。
另外,《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有任何预售行为,不得向预购人收取任何预订性质的费用。
用其他项目的证件忽悠购房者
向记者报料的市民张先生还说:“他们拿出的证件上面显示的建设地址是‘人民路中段’,很明显是用别人的证件忽悠我们。”
售楼部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的那一沓复印件证实了张先生的话。这些复印件中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然而这些证件的项目建设地址却赫然写着“人民路中段”,项目名称是“滨水·左岸”。对于这些张冠李戴的证件,工作人员则称这些就是鑫瑞铭家项目的全部证件。
当日下午,记者试图联系鑫瑞铭家项目的负责人核实证件问题,但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却表示“不知道老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