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去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拿到了4807元,今年,我省出台新规,会逐步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较长时间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2009年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807元,比2007年和2008年分别增长955元、353元,三年年均实际增长8.94%”。3月30,副省长刘满仓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关于全省农民增收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今年,对于我省的7000多万农民,又会有哪些利好消息呢?刘满仓说,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鼓励农民落户城镇。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着力解决农民进城后的就业、住房、子女入学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为他们提供经适房,以逐步增加城镇人口。
在中小城镇的发展方面,我省将逐步把一批县城发展成为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中等城市,做大做强一批重点镇。同时,组织实施“152”行动计划,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优质安全畜产品核心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