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彭慧
本报讯 近年来,我市民政部门不断加强对殡葬服务业的监管,加大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推进力度,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取得较好效果。
殡葬服务明码标价
据介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墓经营者必须凭火化证明出售骨灰存放设施,不得出售超面积、豪华墓穴,不得炒买炒卖墓穴;殡仪馆、火葬场、殡葬服务中心等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做到殡仪服务项目明码标价,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积极降低市场调节价,规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不得捆绑、强迫或误导消费,不得增加群众丧葬负担。
加快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
与此同时,各县(市、区)加大了在殡仪馆、火葬场、经营性公墓等殡葬基础设施方面建设工作。全市殡葬基础设施落后的面貌得到较大改变。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有11个殡仪馆、9处经营性公墓,3个殡葬服务中心。为解决农民亡故火化后骨灰的安置问题,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于近期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把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纳入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划中,按照节约土地、方便群众为原则,加大投入力度,强力推进我市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尽快解决农村骨灰安置难问题。
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尚
另外,各级民政部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持久地宣传殡葬改革的自觉性,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更新殡葬观念,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转变观念,逐步形成厚养薄葬、节俭办丧的良好风气;积极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鼓励倡导深埋、撒散等不保留骨灰方式,推动绿色殡葬,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