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周口/便民
 
 
 
2010年4月8日 星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记者帮你问

  个体工商户的税收

  是如何核定的

  川汇区王先生:我是一名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刚开了一家小店,想咨询一下,目前我市的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是怎么核定的?

  周口市国税局12366服务热线:根据(豫政办〔2004〕7号)文件规定,2004年1月1日起,我省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目前我市仍在按该政策执行。另外,依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十九条规定,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

  如果定期定额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还可以按照《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会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晚报记者 李瑞才 整理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时政要闻
   第03版:时评/综合
   第04版:周口/社会
   第05版:周口/民生
   第06版:周口/便民
   第07版:今日关注
   第08版:国内新闻
   第09版:国际看点
   第10版:体育新闻
   第11版:文娱新闻
   第12版:读书
   第13版:地产/家居
   第14版:旅游
   第15版:收藏
   第16版:广告
要想开车重新考试
有话就说
春天家里多养草少种花
用嘴呼吸对儿童健康不利
记者帮你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