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太康县委文明办获悉,太康县城关镇12岁小学生马晴晴被评为“河南省美德少年”,获得由河南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四家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和一台神舟笔记本电脑。
今年12岁的马晴晴是太康县城关镇实验小学五年级学生,去年的一天,马晴晴和弟弟骑车到县城东郊外游玩,路过涡河大堤时发现河水里有一漂浮物在晃动,她跑到河边一看,原来是一个小孩在河水里挣扎。由于自己不会游泳,马晴晴急中生智,快步跑到离此不远一个鱼塘边的小屋前,拿了一根不到两米长的小竹竿,站在河边侧着身子把竹竿伸向落水小孩,慢慢地将其拉上岸。
事后,马晴晴所在学校召开表彰会,对她的救人事迹予以表彰。
去年,河南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在全省未成年人中组织开展“学三理知识,做美德少年”实践活动,马晴晴从众多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被评为“河南省美德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