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 晨
本报讯 “这件蕾丝裙,标价399元,我150元买回来的,本来很兴奋,但一位朋友说我太傻了,竟然拿‘建议零售价’与实际价位作对比。”昨天去商场购物归来的韩女士郁闷地说。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商品明码标出建议零售价,但实际价格却大大低于建议零售价。记者走访发现,这种“建议零售价现象”在一些小店表现尤为明显:一条建议零售价398元的牛仔裤,只售140元;一件建议零售价399元的蕾丝裙,只卖150元……记者发现,服装类产品的建议零售价和实际售价出入较大,大部分的商品成交价都比建议零售价低1/2,有的甚至更多。
记者在周口市区某服装店采访时,一位年轻女孩挑选了一件长袖外衫,虽说标注建议零售价198元,但女孩却以70元的价格购得。“不能信这个建议零售价,一般在这个建议零售价上打个对折后,再来个七折就差不多了。”这个女孩很有经验地告诉记者。
一位做了多年服装生意的店主向记者透露,建议零售价其实就是最高价,不少商品实际出售价格与包装上的建议零售价并无联系。好一点牌子的服装都按照这个价格再打折扣进货。但一些小服装厂虚标建议零售价,不仅让商家得到利润,还给消费者还价的空间,其目的是想借建议零售价这个幌子让消费者感觉买到了便宜货。“自己不太会讲价,每次购物总是根据建议零售价与卖家商量,总担心买贵了。”市民郭女士对此颇有感触。
根据业内人士的说法,厂家制定的建议零售价仅是一种提议性行为,而消费者在购物时最好货比三家,问清了,看好了,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