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12日,王小军等24人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认定王小军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组织卖淫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等6项罪名成立,王小军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对其团伙纵容的重庆打黑支队长李寒彬亦获刑16年。
在长达近一年的重庆打黑风暴中,重庆王小军等24人涉黑案今年2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小军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组织卖淫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行贿罪,非法拘禁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罪、逃税罪8项罪名。专门负责打黑的原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一支队支队长李寒彬被控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同案受审。
12日,重庆市五中院对此案开庭宣判,认为王小军被控的非法拘禁罪、逃税罪不成立,认定其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组织卖淫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行贿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罪6项罪名成立,遂作出以上判决。该组织中的其余成员分别获刑1年半至18年有期徒刑不等。
此外,原打黑支队长李寒彬被认定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16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人民币、追缴犯罪所得赃款25.67万元人民币。同时,法院认为,检方没有明确指出李寒彬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事实,对李寒彬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控告不予采纳。(郭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