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您依法享有十四项权利和承担十项义务”。近日,周口市的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相继收到国税部门通过12366纳税服务短信平台编发的税收宣传短信。
为给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提醒,使他们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按时办理各项纳税事宜,市国税部门建设开发了12366纳税服务短信平台。通过平台,税务人员可向指定号码或群组发送短信,内容包括纳税提醒、催报催缴、最新税收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培训通知等,深受纳税人欢迎。(李中华 高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