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侯国防
本报讯 身为村支书的张某,竟利用职务之便违法占有低保款、五保供养款和村民粮食直补款。近日,鹿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张某是鹿邑县任集乡某行政村村支书。2007年以来,看到一些村民靠种植、养殖和外出打工相继发家致富,张某心里很不平衡。于是,他决定铤而走险,打起了占有公共财物的主意。他利用负责协助乡政府办理低保、五保和粮食直补的职务便利,违法占有三项款总计25913.90元。2009年10月,村民举报后,当地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案发后,张某将全部赃款退还。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因张某积极退还全部赃款,遂依法从轻处罚。线索提供 李森 田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