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文娱新闻
 
 
 
2010年5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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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搜狐为《手机》起纷争
出品方发声明谴责新浪“盗播”

 

  本报综合消息 陈道明、王志文这一对“王道”组合主演的电视剧《手机》收视率与《三国》旗鼓相当,在搜狐网上,该剧的视频播出点击率位居榜首,紧随其后的是《三国》和《杨贵妃秘史》。不过,这也招来搜狐的老对手新浪眼红,在不具备正版授权的情况下,新浪网还是将《手机》视频播出链接高调置于娱乐版首页。22日,《手机》出品方和拥有其网络版权的代理公司优朋普乐发声明,谴责新浪店大欺客的“盗播”行为。

  代表《手机》出品方的制片人王钧称,2009年6月《手机》筹拍之初,已经和新浪网就合作方式达成意向,该剧为新浪提供博客等产品的植入广告以及一系列的互联网权益,作为回报,新浪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外,以人民币20万元的价格得到该剧的独家视频播出版权,合5556元/集。然而,两个月后,新浪以“人事变动”为由声称已签订的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既不付款,也不归还旧合同。此时,正值电视剧网络版权价一路高歌猛涨,市价已达15万元一集。《手机》出品方将版权出售给优朋普乐公司代理,该公司又将独家播出权授予搜狐网。该剧预热播出期间,搜狐网在页面上大力配合宣传,而新浪网则全面屏蔽《手机》消息。

  眼下,《手机》播出过半,网络点击率超过《三国》,新浪网决定“履行”原合同,本月20日高调上线该剧视频,并给出品方汇款10万元。 《手机》制片人王钧指出,因为合作中止,新浪并没有拿到《手机》的正版视频,现在上线的视频来源是街头售卖的盗版盘。《手机》出品方和版权方声明维权之际,新浪网也发布消息,称原合同仍然有效,协议约定在此期间出品方不得将视频版权出售给其他网站。新浪方面称,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被迫只得对出品方及优朋普乐提起诉讼,要求立即停止损害新浪合作利益的行为,并连带赔偿新浪1120万元损失。

  在这样的僵局中,购买该剧正版视频的搜狐网成了实际上的最大损失者。名义上“独播”着带有新浪植入广告的《手机》,实际自盗版碟现身市场后就开始周旋于数家盗播视频网站法律维权,现在,它的最大竞争对手新浪网完全无视其权益的强硬态度,恐怕令一贯倡导正版的搜狐网分外尴尬。(金力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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