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鹿邑县自在全市率先推行乡财县管、村财乡管机制以来,县财政直接参与乡镇财政管理,乡镇财政直接参与村级财务管理,在控制债务方面起到明显作用。5年来,全县25个乡镇(办事处)不仅没有发生新的债务,还消化旧债950万元,一定程度上化解了乡村的债务风险,缓解了县乡财政的偿债压力。
2004年9月1日,鹿邑在周口率先挂牌成立了“鹿邑县乡财县管管理中心”,各乡镇成立了“村财乡管管理中心”,县财政直接参与乡镇财政管理,乡镇财政直接参与村级财务管理。鹿邑县乡财县管、村财乡管工作经验在全市得到推广。
成立之初,他们清理了乡镇银行账户和债权债务。乡镇政府将所有的债权债务逐一登记,自行管理,自行解决,县财政局负责澄清底数,不负责偿还。严控发生新债,着力化解旧债。鹿邑《乡财县管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乡镇不得增加新的债务,对确需发生新债的,由乡镇理财小组确定,报县委、县政府批准,报市财政局备案,否则乡财县管中心不予记账,给乡镇领导戴上了“紧箍咒”,有效遏制了债务的发生。
(史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