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晨
本报讯 6月3日下午,我市高速交警在巡逻中,及时发现并制止了一起客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并对司机陈某处以罚款200元、扣除12分的重罚。据悉,陈某是自今年4月1日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以来,被我市高速交警处罚的“第一人”。
6月3日16时许,我市高速交警巡逻至永登高速124公里北半幅时,发现一辆白色客车竟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逆向行驶。因与该车道内呼啸而过的车辆碰个“对脸”,大车小车纷纷急打方向盘避闪,一时间,高速公路上险象环生。见此情景,高速交警立即用高音喊话系统示意客车靠边停车。在确认该车逆行无特别原因后,高速交警开着警车将其引领到唐集收费站下站。经高速交警清点,客车上搭载了36名乘客。
“高速公路上调头、逆行行为十分危险!”高速交警指出,根据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共三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都开始由一次扣6分提高为扣12分。于是,他们开出第一张新规罚单,对客车司机陈某罚款200元、扣除12分。
据了解,当天,陈某驾驶客车由平顶山驶往商丘。正常情况下,客车由宁洛高速转至商周高速就能顺利到达目的地,但为省些过路费,客车行驶至商周高速和永登高速交叉口时,陈某从永登高速下了站。因乘客不满,为平息“民愤”,陈某竟直接调头准备重上商周高速。结果,客车刚逆行1公里,就被巡逻到此的高速交警逮个正着。
线索提供 常守振 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