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金月全
本报讯 “感谢你们帮俺挽回了这么大的经济损失!”近日,扶沟县白潭镇农民郝某来到扶沟县工商局 ,将一面写有“红盾护农 高效廉洁”的锦旗送到经检大队执法人员手中。
2009年10月,扶沟县白潭镇农民郝某在该镇一农资销售点购买了50袋某品牌的复合肥。今年开春后,郝某在自家承包的80亩小麦地里施用了40余袋该品牌的复合肥。十几天后,他发现大面积的小麦有发黄枯萎的现象。今年5月14日,他将购买的部分复合肥送往扶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中心进行检验,结果显示为不合格产品。5月21日,郝某来到扶沟县工商局经检大队投诉。
受理投诉后,工商局立即指派经检队专人进行处理。并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双方对受灾原因、受损程度意见不一致,调解没有成功。为尽快解决问题,5月25日,扶沟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再次召集当事双方调解。通过反复协调,5月31日,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销售点同意赔偿郝某经济损失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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