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童年丧母,10岁时在淮安亲手安葬嗣母陈氏;1942年7月中旬在重庆,周恩来痛哭亡父,为其树冢立碑;1939年3月29日,周恩来回祖籍地绍兴祭祖扫坟。解放后,他又坚决平掉淮安、重庆、绍兴的3处祖坟。从周恩来敬祖与平坟的矛盾冲突中,人们看到的是总理对亲人的深厚感情以及他心怀国家、情系人民的彻底唯物主义孝道观。这种孝道不是隅于一己的封建孝道,而是对传统观念的“最彻底决裂”,是对传统孝道否定之否定的共产主义之“大孝”。这种孝道饱含了周恩来的亲情情结、报本观念和寻根心理,更饱含了他无私奉献、甘当人民公仆和谦虚谨慎的精神。周恩来平掉的是3处祖坟,却在全国人民的心中树立起一座永恒的丰碑。
淮安:1907年安葬嗣母陈氏,解放前多次怀念祖坟;1952、1958、1965年三平淮安祖坟
周恩来未满周岁过继给了嗣母陈氏。1907年生母去世后不久,周恩来的嗣母陈氏也在清江浦去世。
1941年周恩来曾表示,希望抗战胜利后能到母亲的坟前扫墓。他曾对记者说:“38年了,我没有回家,母亲墓前想来已白杨萧萧,而我却痛悔着恩情未报。” 这也是有资料考证的周恩来对祖茔地的唯一印象。1950年他又深情地回忆:“1946年,我在南京。南京离淮安只有300余华里,我很想回淮安老家看看,因为淮安还有我两个母亲的坟……”周恩来最早从1952年开始就计划平掉淮安的祖坟,历时13年。期间虽然遇到八婶母杨氏等亲属的强烈反对以及地方政府的冷处理,但他平坟的态度却一次比一次坚决,直至最后将祖坟平掉。
第一个阶段是1952年,周恩来安排身边的工作人员将其意见转告淮安县委
1952年底,周恩来让警卫干事王雨波将八婶母杨氏护送回淮安。王雨波向周总理写了报告,关于祖坟地的内容有:“把老太太送到家后,第二天(元月一日)上午见了县长赵荣洲秘书长张文高,向他们传达了总理的指示。(1)……(2)……(3)家里的坟地如果能种,而群众要求要分,可让群众分去耕种。”这是有文字考证的周恩来第一次向淮安县委表示要平坟还耕。
第二个阶段是1958年,周恩来亲自写信给淮安县委商讨平坟事宜
1958年6月29日,周恩来写信给当时的淮安县副县长王汝祥转淮安县委,有关祖坟的内容是:“还有,我家有一点坟地,落在何方,我已经记不得了。如淮安提倡平坟,有人认出,请即采用深葬法了之,不必再征求我的意见。我先函告为证。”
第三个阶段是1965年,周恩来安排适合的亲属专程回淮安,并敦促淮安县委和家乡的亲属平坟
1965年,周恩来在中南海西花厅同弟弟周恩寿商议平坟一事。因为担心乡亲们想不通不肯平坟,于是决定派一位亲属前去做工作并督办此事。周恩寿自告奋勇,极愿前往。但是周恩来没有同意,他说:“你的身份不同,是周恩来的弟弟……你回去后,省里、县里都要接待你,既影响人家工作,又造成浪费。”见弟弟没有异议,周恩来便说:“还是等在西安的尔萃回去办吧,他母亲在淮安,是探家,不会惊动地方领导。”1965年春节前,周尔萃回乡探亲,周恩来将这个任务郑重地交给他,并明确交代:棺木要就地下沉一米以下,做到不影响机耕。
周尔萃回到淮安后,首先将周恩来的意见转告给了哥哥周尔辉和嫂嫂孙桂云,然后又向淮安县委作了汇报。农历除夕,周尔萃、孙桂云以及30多位当地生产队的农民来到周恩来祖茔地,平掉了坟头,深埋了棺木。周恩来后来得知后非常满意,从工资中拿出70元钱给生产队寄去,汇款人一栏里端端正正地写上“周恩来”3个字,在附言一栏内还有几行清晰的小字:“此款支付生产队平坟工资和赔偿青苗损失费。”此后,全国上下掀起了大规模的“平坟还田”运动。(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