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金月全
本报讯 正值“三夏”播种时节,农资销售火爆,假冒名牌农资等违法行为随之而来。近日,扶沟县工商局接厂家举报查处了一起侵犯化肥商标专用权案件。6月28日,扶沟工商部门依法没收了涉嫌侵权“施大壮”牌化肥45袋,并对当事人处以1.2万元的经济处罚。
今年6月10日,扶沟县工商局经检大队接江西贵溪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溪化肥公司”)举报,称扶沟县某农资门市部经销的生产批号为090913001的“施大壮”牌化肥涉嫌假冒该公司产品。接举报后,经检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检查了该经营场所。执法人员发现,该农资门市部负责人贺某经销的“施大壮”牌化肥所用包装袋涉嫌侵犯“施大壮”商标专用权。随后,执法人员将涉嫌侵权的45袋“施大壮”牌化肥进行了现场拍照和暂扣。
“贵溪化肥公司”打假人员对贺某经销的“施大壮”牌化肥进行鉴定后,确定系假冒该公司产品。贺某交代,今年3月10日,他从开封市通许县某农资批发中心以2950元/吨的价格购进一批标明“贵溪化肥公司”生产的“施大壮”牌化肥4吨,后以3000元/吨的价格销售,至查处时已售出35袋。但贺某不能提供进货发票和质量检测报告。当执法人员问其是否知道此举违法时,贺某称自己并不知道购买的是假冒产品。
6月28日,扶沟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对贺某作出了没收侵权“施大壮”牌化肥45袋,并处以1.2万元的经济罚款。同时,执法人员提醒,眼下正是农民朋友买农资的时节,一定要仔细辨识,以防买到假劣农资。线索提供 付昌 建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