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辉 勾牛 文/漫画
5日上午9时许,占道经营的瓜贩被江苏南京燕子矶街道城管队员暂扣了秤,买瓜及围观的市民帮瓜贩说情,没想到双方因此发生冲突,市民刘师傅被城管汽车连顶两下,还被喷了一脸辣椒水。街道城管科杨科长代表城管队员向刘师傅道歉,并称主要是当时天气燥热,双方都比较激动,辣椒水其实并非常用手段。(7月6日《现代快报》)
“幸好没配枪!”这是论坛上一网友对此事的一句话评论。
枪,城管是不能配的,那么,辣椒水呢?谁又给了城管配备、使用辣椒水的权力?笔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没有任何法律对城管配备、使用辣椒水作过规定。对于普通人而言“法无禁止皆可行”,对于公权来说“法无授权皆禁止”。城管自行搞“军备竞赛”配备辣椒水,已经错在先了;而他们对说情、监督执法、没有任何暴力行为的市民喷辣椒水,所谓的依据竟然是“目前没有规定,辣椒水具体使用对象是谁,主要是城管队员根据所遇到的情况,自行裁量”!这样的“自行裁量”,其本质就是自封权力,是肆无忌惮的“先行打击”、“定点清除”。
崇尚暴力、迷信管制的城市管理思维,哪怕力量再大,在不能取得小贩理解、市民支持的情况下,都是无法把城市管理好的。
当权力足够尊重权利的时候,市民和小贩才会真正感觉权力是在为自己服务的,就会转而支持管理者的管理;如果权力老是欺负权利,市民和小贩终究明白谁才是更难承受的威胁——比如,现在容忍了城管配备、使用辣椒水,下一步,城管会不会配狼牙棒,市民议论一句就将遭“当头棒喝”?因此,奉劝城管转变思维,多对公民权利保持敬畏,而首先要做的,当然就是将辣椒水悉数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