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21日上午,国家药监局称,2009年2月和6月在四川省发现的假药“糖脂灵胶囊”和“乌洛托品溶液”案宣判。
据介绍,假药“糖脂灵胶囊”案件中被告人何泽奎被江油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被告人马春英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2万元,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合并有期徒刑三年。
假药“乌洛托品溶液”案被告人刘克忖被三台县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