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丽丽
实习生 吕晓莉
本报讯 近日,洛阳市个别县先后发生多起家庭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其中14人中毒,2人死亡。昨日,市卫生监督处下发预警通告,称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无特效解药,提醒市民不采、不买、不卖、不食野生蘑菇,慎防中毒。
有的市民认为蘑菇是菌类,对身体有益,野外生长的蘑菇更是“绿色食品”。然而卫生部的有关数据却显示:全国范围内的食物中毒致死的案例当中,毒蘑菇占了三分之一,可谓食物界当之无愧的头号“杀手”。据悉,由于误食野生毒蘑菇目前尚无特效解药,导致死亡率较高,且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在治疗中存在假愈期,即经相应治疗后,症状逐步缓解甚至消失,但在一两天后病情会迅速恶化,致使肝肾出现不可逆的损伤。
近期我市雨水较多,气候潮湿,非常适合蘑菇生长,同时也是市民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的高发季节。
为预防误食野生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市卫生监督处提醒广大市民:勿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以免发生中毒事件。同时,呼吁社会餐饮单位和企事业、工地、学校集体食堂,在购买蘑菇时要把好关,以保证市民的饮食安全。各社会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要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餐饮供应单位应立即停止供应并将蘑菇封存,及时送中毒人员到医院救治,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线索提供 张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