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李瑞才 实习生 张芳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财政部门获悉,《河南省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下发到我市,根据文件精神,我市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聚集区内的中小企业,将有可能获得中央财政拨付的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资助,最高金额可达300万元。
市财政局企业科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特色产业是指以地域和资源优势条件为基础,围绕特色产品的生产、销售、服务等而形成的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和链条化的生产经营群体。它应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主导产品在国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有一定的市场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特色产业的地域或资源优势明显,在一定区域内生产经营链条完整,服务体系健全,在一个区域内具有唯一性或不可替代性等特征。
这位负责人称,凡是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均可到当地县市区财政部门登记,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特色产业资金的项目初审和推荐工作,建立项目库,并根据本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等,研究提出下年度特色产业资金扶持重点、扶持计划,上报至省财政厅,经评审公示后,拨付特色产业资金。
据了解,特色产业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是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年贴息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