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晨
本报讯 8月8日,市中院出台《关于对公开审理案件实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的规定》,标志着我市已初步完成对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制度化的保障和规范,法院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根据规定,实施庭审网络视频直播,要从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中进行优先选择。
在今年下半年,市中院将采取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的案件不得少于20个,各基层法院将实施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的案件不得少于5个,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对中院各部门和基层法院的考核中,实施奖惩机制,定期通报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从而全面推动和促进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线索提供 陈东 张魁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