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李瑞才
本报讯 “由于高收入者所得来源不一,所得形式多样,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仍面临难题。”昨日,记者从市地税部门了解到,鉴于我市目前高收入者所得形式多样化、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一直面临的瓶颈难题,市地税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我市高收入者个税征管提出具体措施,五大领域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将被重点“关照”。
市地税局所得税科相关负责人说,我市出台《意见》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精神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意见》(豫地税发〔2010〕129号)的要求,这是继国家2007年“年收入超过12万以上者自行申报纳税政策”后在个人所得税上的又一项调控政策。根据《意见》精神,这次被重点关照的五大领域分别为“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征收管理和工资、薪金所得”、“各类私人办学个人所得”。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针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特点,今年我市还将逐步建立演出市场、建筑安装等行业管理办法,制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加强与工商、房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证券机构等部门的协作和信息共享,进一步促进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后续管理,做好信息比对工作,及时对申报人员建立资料档案和台账,对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对比和分析,归纳高收入个人的分布情况和特点,进行高收入个人变动情况的跟踪调查,实施动态管理。 线索提供 苏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