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备受关注的“罗彩霞案”将于8月13日上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由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合议庭人员审理。最初,罗彩霞向8名被告提出连带赔偿13.52万元,包括1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并要求王佳俊停止侵害她的姓名权、受教育权。据介绍,8月11日,赔偿金额已修改为141990元。(潇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