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北京市公安局高调成立公共关系领导小组,并从本月开始对全市民警进行公关培训。记者获悉,目前全国有13家公安机关设立了旨在拉近警民关系的警察公共关系科(处)。中国公安大学警察管理系副教授张福松8月11日说,显然,这一数字在全国庞大的公安系统只占微小的比例。
2004年3月,湖北武汉市公安局成立“公共关系处”,这是全国公安系统的首个公共关系处,被外界解读为:现代管理理念正式引入公安系统。最初设立的公共关系处主要承担2大功能:与新闻媒体保持良性沟通;与社区居民建立平等互动。
2004年5月和9月,广东梅州市公安局和佛山公安局分别将其局的“宣传科”改名为“公共关系科”。此后,安徽芜湖、贵州遵义、福建福州、浙江湖州、浙江舟山、广东肇庆、四川开江、云南沾益、广东深圳9地分别成立了“警察公共关系科”。
中国公安大学警察管理系副教授张福松8月11日对记者说,在全国庞大的公安系统中,这一数目很小,并未在全国的公安系统中成为大趋势。只能说,这些公安局比较重视警民关系、警方与媒体关系,率先转变了以往自上而下、高高在上的工作理念,并在行动上做出了尝试。 (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