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周口/民生
 
 
 
2010年8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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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看“妇科”
荒唐至极

  □郭兵 

  

  因脑出血住院4天的75岁老汉杨秀明出院了,短短4天内,他共缴了113项费用,总计7020元。儿子杨茂海接过院方提供的账单,被其中一项“阴道分泌物检查5元”惊呆了。对此,收治老汉的泰州高港人民医院医生解释,“阴道分泌物”的检查项目是住院处录错了。(8月24日《扬子晚报》)

  院方的解释显然是在狡辩:如果仅仅是“阴道分泌物”这一项录入错误,患者虽然怀疑,倒也难以求证,可现在杨老汉的住院账单中,陪护的家人没向医院租过被子,却被收了10元钱的租被费;导尿管患者只用了一根,却被收了两根的钱;患者没有被抢救,却被收了三次“小抢救”费用……“失误”接二连三,而且都是多收费,没有因“失误”而少收费的,这种明显的“利益倾向”,已足以证明背后存在着必然的“人为故意”。

  也许有人还会困惑不解:为一个七旬老汉安排“妇科检查”,即便是为了多收费,院方也不该犯这样明显的错误啊?如果回过头来仔细看一下老汉的名字,你也许就顿悟了:杨秀明,谁让这位老汉取了一个如此“秀气”的名字呢?

  荒唐的“老汉查妇科”,是当前看病难、看病贵语境下的“趁火打劫”。患者到了医院,就如上了砧板的鱼肉,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很普通的一种病,花费动辄成千上万,医院收多少,患者就要交多少,而个别医院这种无中生有式的乱收费,恰如趁火打劫的强盗,进一步加剧了医改进程中的乱象与困难。

  如果将医患双方看作一种服务交易的话,院方的这种造假骗钱行为,完全符合“商业欺诈”的构成要件,因为它是医院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通过虚构隐瞒事实的手段,欺骗患者钱财,从而损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这和商业欺诈的法学定义是完全吻合的。

  倘若按“商业欺诈”论处,则院方为其造假骗钱行为所付出的代价,显然就不是退钱道歉那么简单了。如此一来,才能对院方真正产生震慑作用,从而彻底根除这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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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先体检
老汉看“妇科”
荒唐至极
车辆违章 有啥关系都不中
这样的医生令人敬
陪护孤寡老人视如亲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