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浙江省高院9月15日委托台州市中院,向浙江首例醉驾案被告人杨曙忠送达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刑事裁定书。
今年6月8日,家住浙江省三门县的杨曙忠因醉酒驾驶宝马车,在繁华街道上冲撞,造成4人死亡、4人轻伤、4人轻微伤及16万余元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起浙江首例因醉酒驾车,被检察机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的案件,由于被告人杨曙忠身兼企业老板和人大代表的特殊身份,且4月5日案发时正值全国严查酒驾和清明节的特殊时期,故案发后引起媒体和当地百姓的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