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周口/民生
 
 
 
2010年9月3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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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违法建筑反赔八百元
车主质疑:违法建筑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晚报记者 朱海龙

  

  本报讯 9月28日中午,一辆小轿车不慎撞上了周口市区交通东路一座违法建筑桥上的一根铁柱,反被桥主索要4000元赔偿。最终车主付了800元,才算了事。

  车主王振生介绍,当日12时,他驾车经过交通东路周口市兴周汽车有限公司附近的一座桥时,不慎撞上了桥中起隔离车道作用的铁柱,车前保险杠被撞掉,但铁柱受损并不明显。“这几根铁柱设置得太低,又不十分明显,在车里很难看见。”王振生说,周口市兴周汽车有限公司门卫不让他走,要他赔偿4000多元。

  当日13时许,记者来到现场,看到这座约10米宽的桥上,4根高约50厘米、直径约10厘米的铁柱把桥分隔成双道,一辆白色轿车撞上了其中一根铁柱,铁柱根部有被撞的痕迹,轿车车头受损严重,前保险杠脱落。接到报警的民警正在现场调解。

  “我们这铁柱子和桥是整体结构的。”周口市兴周汽车有限公司一女子说,要修铁柱就得破桥面,需要花4000多元。

  昨天,王振生说,由于桥主不让他把车开走修理,他只好赔偿了对方800元。“他们建桥是否有合法手续,铁柱安装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王振生提出了质疑。

  周口市规划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查,周口市兴周汽车有限公司自己建的这座桥至今仍未办理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

  河南省陈州律师事务所李中海律师认为,如果该桥是个人私自建设,没有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王振生在驾驶汽车通过时,由于违法建筑上设置铁柱导致道路不畅,让汽车受损,王振生不但可以拒绝赔偿,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违法建桥者对受损的汽车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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