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经广东省高院复核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胡益华因犯故意杀人罪9月29日被执行死刑。胡益华因抢劫并杀害包括两名交警在内的4人,今年8月10日被揭阳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据揭阳市中院审理查明,今年7月2日下午,胡益华携带一支手枪、两副手铐,在浙江省义乌市抢劫并杀害了被害人朱胜伟、王智阳。后驾驶抢劫来的轿车前往广州销赃。7月5日22时许,胡益华驾车行至深汕高速公路惠来服务区北区停车休息,害怕罪行被发现,又枪杀了前来检查盘问的执勤交警周喜来、黄伟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