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子弹飞》片方指原著《夜谭十记》侵权
本报综合消息 由姜文导演的贺岁片《让子弹飞》的出品方日前发表声明,称最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夜谭十记:让子弹飞》存在侵权。声明中称,该书在封面用较大字体标明书名为 《让子弹飞》,用较小字体标明《夜谭十记》,侵犯出品方的权益。日前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表示,曾与电影出品方北京不亦乐乎电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不亦乐乎公司)市场部经理王洪雪商议过该书的出版事宜,当时王洪雪口头表示对使用剧照并无异议,将“让子弹飞”作为副标题也曾向王洪雪告知,但不亦乐乎公司否认该公司有王洪雪此人。
不亦乐乎公司在声明中称:我公司于2008年7月购买了马识途所著小说《夜谭十记》的影视摄制权和改编权及相关著作权,将其改编成电影剧本《让子弹飞》,并于2010年拍摄完成。该书在封面用较大字体标明书名为《让子弹飞》,用较小字体标明《夜谭十记》,该行为严重侵害了我公司的权益。在此,我公司及其他权利人保留追究相关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夜谭十记:让子弹飞》的出版方对此表示,该小说在多年前曾出版过,去年得到作者再版授权,在此次出书之前,责任编辑曾经找过王洪雪面谈,王洪雪口头表示没有意见。出版方称没有联系到姜文本人,无意冒犯姜文,如果姜文认为剧照不合适,可以撤掉。
(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