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地产/家居
 
 
 
2010年9月3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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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源新区业主邢先生:我是华源新区业主,2007年入住该小区,当时跟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显示“有千米深水井”,刚入住时我们小区深水井也供应过一段时间,可不知什么原因,后来就停止为我们供水了,这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我没有欠过物业公司的深水井水费,他们停止供水不是违约吗?

  华源新区项目负责人苏明峰:自小区建成开始,小区深水井向每户都供应热水,可是小区100多户业主,大部分都不缴纳深水井水费,仅这一项物业公司就赔进约20万元。无奈,只有停止供水。小区有的业主愿意用,有的因费用等原因不愿意用深水井的水,很难达成共识,所以我们至今没有恢复供水。(本报记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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