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义 安琪 张连营
今年的6月26日,高新志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离开了他热爱的检察事业。说起高新志,同事们都眼含热泪:“他是办案累倒的啊!他不该走得这么早啊……”他嫉恶如仇,对为非作歹、侵害群众的犯罪分子尤其痛恨,为了审查起诉一起重大抢劫案件,早一天把歹徒绳之以法,他连续几天熬夜加班审查案卷,劳累过度,一头栽下楼梯,再也没有醒来。工作起来不知疲倦的他,把自己奋斗的一生永远地定格在了50岁,留下了即将出庭的案件,留下了太多的遗憾。
作为项城市人民检察院一名普通干警,高新志貌不惊人、语不豪迈,在平凡的为民执法工作中总是默默地践行着一名人民检察官的职责。从事公诉工作6年来,他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72起,起诉到法院后全部做了有罪判决,没有一案出现超期,没有一案出现错案,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执法理念。在去年省委政法委执法巡视期间,他负责办理邵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在把此案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仍然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邵某的父母向执法巡视组反映,坚持认为其子无罪。同时,被害人家属认为检察机关推迟办案是有意偏袒邵某,声言准备上访。为确保“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过一个犯罪分子”,高新志在胃病初愈、身体还十分虚弱的情况下,深入乡村补充侦查,经过近一周的奔波,终于查清了事实,邵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邵某的父母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无言以对,再也没有上访。受害人家属专程赶到检察院公诉科,动情地说:“我们原以为对方找你们说情了,你们偏袒他们呢!看到你们老高办案的认真劲,俺心里的疙瘩解开了,再也不给政府找麻烦了。”
高新志为人正直,敢于碰硬。2008年10月,高新志负责办理王某涉嫌故意伤害、强奸一案,经过细致审查,从中又发现正在豫北监狱服刑的饶某某涉嫌伙同黄某等4人将一女青年王某骗至酒店实施轮奸的犯罪事实。由于案情重大,涉及人员多,人情关系复杂,社会舆论高度关注。高新志顶住压力,主动与侦查部门联系,制订周密细致的侦查方案和调查取证方略,经过两次退查,查清了案情,最终依法将5名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分别判处6到10年的有期徒刑,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高新志走了,他走得太过匆忙,甚至没有顾上与家人说一声再见,却留下了对普通群众的绵绵关爱,留下了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眷恋。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作出批示,号召全市政法干警向他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