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本报讯 “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倒罐’充气,请到有资质的液化石油气企业充装液化气”。昨日,记者从太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今后一段时间,他们将严厉打击当街“倒罐”充装液化气的行为。
没有防护措施,直接在街头采用大罐倒小罐的方法充液化气!一些居民惊呼,这样做万一漏气很容易发生爆炸,看着让人心惊!(10月28日,本报五版以《当街充液化气 危险!》为题报道)
报道刊发后,引起各方重视,太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下发《关于整顿液化气石油气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组织人员从10月29日开始在全县检查“倒罐”充气行为。
该《通知》指出,为了规范太康县液化石油气市场,切实做好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河南省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太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办特对全县液化石油气站及分销点进行检查。《通知》要求,各液化气站不得向无资质的液化石油气经营者提供气源,禁止个体工商户经营燃气;各液化石油气站的充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充装气瓶;各液化石油气站所充的气瓶必须为检测期限内的气瓶,未经检验或超出检测期限的气瓶一律不准充装出站;严禁“倒罐”充气。
图:10月29日上午,工作人员在太康县城进行检查时,暂扣2辆涉嫌“倒罐”充气的机动三轮车及车上的钢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