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新 安琪
在周口检察战线,有一位擅办大案、难案的专家型反腐干将,面对一个个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攻堡垒、拔钉子、除毒瘤,他是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剑。他,就是周口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王自成。
10年来,王自成主办贪污贿赂大要案50余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他先后攻克了一系列轰动周口的腐败大案,将一个个负隅顽抗的贪官绳之以法:河南省农联社原主任张铁良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西华县原县委书记栾蔚东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周口市粮食局原局长王永成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王自成出色的办案能力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认可,2009年4月,他被借调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参与办理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前财政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朱志刚(正部长级)涉嫌受贿犯罪大案,担任第二调查小组的组长。王自成迅速熟悉案情,查微析疑,找准切入点,巧妙利用攻心战获得了关键证据,一举突破案件,对朱志刚决定逮捕。
由于案情复杂,王自成10余次远赴江苏、吉林、重庆、四川、上海、河北等地调查取证,询问证人152人次,取证181份1150页。为提高案件质量,更牢固地固定完善犯罪证据,王自成带领案件组深挖细查,核实朱志刚犯罪事实13起,圆满地完成了专案组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2010年5月,朱志刚一审被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王自成负责侦查的朱志刚收受205.5万元的犯罪事实全部被认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对王自成在专案组期间的出色工作及领导才能给予了充分肯定。
“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畏我能而畏我公”,这句话一直是王自成的座右铭。他正是以“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的标准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在平凡的反贪战线上书写着自己无悔的人生。王自成所办理的每起案件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他也以出色的办案能力和业绩赢得了上级的认可,几年来,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1年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官, 2002年、2003年连续两年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06年被周口市总工会授予周口市“五一劳动奖章”, 2009年被评为河南省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