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李 伟/文
朱海龙/摄
本报讯 本报上周四(11月18日)发出的市区劣质、破损窨井盖“通缉令”(以下简称“通缉令”)收到强烈反响。几天里,有多位市民“举报”了十几处破损窨井盖,关于怎样加强管理、让窨井“咬人”事件不再轻易发生的建议也提了不少。
第一个打来电话“举报”破损窨井盖的是市民任先生。本报热线记录显示,任先生打来电话的时间是18日上午9时57分。被他“举报”的破损窨井盖有五六个,分别位于黄河中路和八一中路沿线。任先生说,这些窨井盖已经碎裂下陷很长时间了,总不见人来更换,也不知道属于哪家单位,让行人和附近居民深受困扰。看到本报发出的“通缉令”,他立刻就把电话打来了。
和任先生有着同样困扰的还有市民刘先生,他反映的破损窨井盖位于黄河路一家属院门口,“有半年了,被车碾坏后一直没人修”。和他人反映窨井盖破损不同,另一位刘姓市民反映的一个位于太昊路与工农路交叉口附近的窨井盖高出地面几十厘米,“虽然没坏,但这么高,也容易‘咬人’啊”。
不仅居民、行人密集地段的破损窨井盖这次被集中“举报”,市区“偏远”区域、路段的“咬人”窨井也有不少被市民搜罗过来。市民李先生反映的破损窨井盖位于东新区,刘女士反映的一个则位于太清路。
综合几天来的市民“举报”,记者发现,由于新型材料窨井盖逐渐普及,窨井盖整体丢失的已经很少,主要是破损且得不到及时更换的问题。
在“举报”的同时,热心市民也提了一些建议:张先生建议各责任单位在窨井盖上标注窨井归属和维修电话;孙先生建议成立一支专门的窨井巡查队伍,定期对市区窨井盖进行“无缝隙巡查”;周女士则建议学习国内一些大城市做法,实行窨井盖统管,并向社会公布像119、110这样的统一的窨井维修热线,接受市民“举报”并及时维修更换破损窨井盖,填补“张口”窨井。
按照市民反映的劣质、破损窨井盖位置,几天来,本报记者分头前往查看并千方百计寻找其责任单位,详细报道见今日A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