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 马锋
严于律己是他的作风,追求卓越是他的目标;他在困难面前敢于挑战,在职责面前敢于担当;他以敢于办案、善于办案,受到大家的称赞;他坚信执法办案必须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公正无私、无所畏惧。他,就是太康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张凯。
自参加工作以来,张凯始终战斗在反腐肃贪第一线,工作中勤奋努力,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正确处理办案与服务、打击与保护、质量与效果的关系,把办案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注重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01年任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以来,他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冲锋在前,乐于奉献,不畏困难,敢顶压力,先后主办和参与办理了100余起贪污贿赂案件,其中大要案18件1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文明执法、人性化办案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张凯在工作中注重法理情并重,坚持依法办案,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教育、攻心和感化相结合。他总结出“三要三不”的文明办案方法:要切实维护被审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尊重其人格尊严;要认真听取被审查对象合法合理且能够做到的要求,尽量给予方便和满足;要对讯问和询问过程全程录像,以严格监督侦查人员依法办案,防止翻供、翻证情况的发生。不能在审查过程中与被审查对象贴身近身讯问询问;不能以任何理由对被审查对象进行体罚和人格侮辱;不能因案件久攻不破而对被审查对象进行人身攻击。按照“三要三不”方式办案,多年来,他所办理的案件未出现一起错案,案件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心服口服。
反贪干警长年累月在外奔走,在张凯的日历上没有节假日,只有办案间隙,作为儿子,他愧对父母;作为丈夫,他愧对妻子;作为父亲,他愧对孩子。但是,作为检察官,他无愧于这个称号。他把自己的身心都奉献给了充满阳光和正义的检察事业。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张凯因工作成绩显著,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连续4年被周口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侦查员”, 2005年被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市检察系统优秀个人”称号,2003年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检察干警”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