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晨
本报讯 农民工朋友,如果有工地或企业拖欠您的工资,请您只管到当地法院求助。全省各级法院自2010年11月21日至2011年1月20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辟案件绿色通道,适度放宽立案条件,推行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就地调解 、就地结案、就地执行等措施,全力帮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据记者了解,按省高院要求,目前,我市各级法院正对新收和正在办理的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务报酬、社会保障的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进行全面排查。
我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此从3个民事审判庭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案效果好的干警成立涉及农民工资案件审理合议庭,各基层法院也要成立相应的审判组织,对此类案件做到集中审理、集中合议、快审快结,并设立导诉台为农民工进行免费的立案咨询和诉讼咨询。
此外,法院还加大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解力度,对矛盾有可能激化的案件,尤其是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尽可能用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对不宜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作出裁判,及时执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线索提供 陈东 李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