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12月3日,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商务厅4单位牵头,决定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开展专项监督。
据介绍,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以经济领域为切入点,依法查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知识产权、金融证券、土地资源、工程建设、涉农利益等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领域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未移送、以罚代刑或长期滞留行政执法环节未作处理的涉嫌犯罪案件;严厉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中发生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放在以罚代刑和长期滞留在行政执法环节的大案要案上。
本次专项监督活动将持续到明年6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