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今后,商场门前、商户门前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将被禁止。
1月25日,环保部等11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明确,将加大各领域的噪声污染防治力度,该意见指出上述信息。
据悉,该意见已经下发到各省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根据意见各地安排实施。
近些年,商户室外用音响器材揽客已成为一种促销手段,尤其是一些小城镇,尤为突出。要么是音响中放音乐,闹个震天响;要么是促销人员手持麦克风通过音响设备进行促销。
环保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说,近年来,我国环境噪声污染影响日益突出,环境噪声污染纠纷频发,扰民投诉居高不下。
25日发布的意见中特别提到关于商户室外用音响器材揽客这一行为。
意见指出,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意见还要求,严格管理敏感区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明确限制室内装修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另外,意见还指出,要加大交通、施工、工业、生活四个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力度,且此次是多部门首次协调联动,重点解决上述领域的噪声扰民问题。
意见要求,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关停力度,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入园区。
意见指出,铁路等部门制定的“十二五”规划,应有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内容,城市环保部门应于2011年年底完成重点噪声污染源确定工作,严格实施噪声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每年限期治理一批噪声超标的重点企业。
(法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