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劲松 实习生 王瑞娟
本报讯 近日,中央一次性下拨我市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安保补助资金4108.4万元,专项用于我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配置安保、防火等设备设施,以及加固改造校园围墙、校门等方面支出。
据市教育局计财科季永云科长介绍,这一专项资金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保能力,必须专项用于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配置必要的安保、防火等设备设施,以及加固改造校园围墙、校门等方面支出。资金严格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等支出。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合理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优先向周边环境复杂的学校、农村中小学等薄弱学校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