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周口/民生
 
 
 
2011年3月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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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市挑战“1元餐具”潜规则
周口人是否也该大声说“不”

  □晚报记者 程文琰

  

  本报讯 使用包装好的消毒餐具吃饭,就得另付1元钱。市民去餐馆吃饭,遇到这样的情况早已见怪不怪。然而自去年4月份,北京、上海等22座城市消协维权组织联合发出《致餐饮企业的公开信》,公开信中指出,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费的做法于法无据,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这封公开信,再一次把一个“老掉牙”的话题引了出来。随后的1年里,不断有地市叫停“1元餐具”,但是在周口,消毒餐具收费的现象一直存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就要到了,我市有无这方面的计划,记者咨询了相关部门。

  

  周口消费者已逐渐默认

  “好像是几年前开始的吧,饭店里开始流行包装好的一次性消毒餐具。”市民刘女士回忆说,刚开始的时候,自己特别抵触“1元餐具”,为此还跟饭店方理论过,但是后来也习以为常了。现在再去饭店吃饭,自己也会很自觉地把1元钱计算在餐费之内。几年之前,本报热线也曾收到不少消费者关于饭店收取餐具费的投诉,后来,此类投诉渐渐减少。昨天记者也向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发改委价格举报中心进行了解,得知近两年已无一人就此问题投诉,消费者似乎都已默认这一潜规则。

  

  多城市叫停“1元餐具”

  2010年,北京、杭州等22个城市的消协维权组织联合发出《致餐饮企业的公开信》,称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消毒餐具是应尽的义务,另收费用属于强制收费,违反了公平原则。各消协维权组织希望饭店能马上停止这种“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1元餐具”是否该收费这一问题,再次引起多方争议。此后的一年间,全国一些地市纷纷出台政策,叫停“1元餐具”。

  

  我市暂未有相关计划

  其他城市已经向“1元餐具”发起了挑战,我市消费者是否也能说“不”?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记者带着这个问题咨询了市工商局和市发改委。“我们也认为这种向消费者收取餐具消毒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市工商局消保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餐饮行业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消毒餐具,消费者到餐馆、酒店就餐,购买的既包括食物,也包括餐饮企业的服务,因而向消费者收取餐具消毒费属于重复收费。”

  “饭店必须明确告知消费者使用餐具是需要收费的,如果消费者有要求的话,饭店应该有能力向消费者提供免费餐具。否则的话,就属于强制消费。”市发改委收费科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消费者如果碰到这种情况,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至于我市有无计划叫停“1元餐具”,这位负责人说,这关系到工商、物价、卫生等多个部门,需要多部门商讨,而且省里也没有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所以我市暂时没有明确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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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可以兑奖了
“1元餐具”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