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十五条”的楼市限购令的发布,不仅限购区域扩大很多,限购的范围除了新建商品住房外,还加上了二手住房。同时,对于居民现有住房套数的界定、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责任也有了明确规定。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江文静介绍,新的限购令包含两个层次的意思——限购和停购。
从3月4日起,在郑州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下同)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持有本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对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居住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向其售房。
江文静解释,新限购令与老限购令相比,亮点有三:一是区域扩大,由二环限购扩大至市内五区、郑东新区;二是范围扩大,在新建商品住房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二手住房;三是限购措施更严厉,明确1套房限购,2套房及以上停购。(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