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李瑞才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财政部门了解到,根据全省全面推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我市今年将推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力度。
所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就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通过各级政府的奖励和补助,帮助农民解决一家一户难以办到的村内户外的公益事业。
我省于2010年在信阳市以及汝州、孟津、原阳等共15个县(市、区)开展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各级财政共安排奖补资金1.6亿元,支持试点地区行政村筹资筹劳建设了一批道路、沟渠、河堤、堰塘等项目,有效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今年,我市也将推行此项财政奖补制度,在所需的政府补助资金中,中央财政补助40%、省和市县分别负担30%。此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限额标准为:筹资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元,筹劳每个劳动力每年最多不超过5个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