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程文琰
本报讯 昨天,市工商局川汇分局经检大队在搬口办事处和康湾农贸市场共查获假冒名牌食用油35桶,涉嫌商标侵权。专业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鉴别真假食用油有三招。
近日,市工商局接到搬口办事处居民举报,称其在当地一超市买的“金龙鱼”牌食用油吃起来味道有异。昨天上午,市工商局川汇分局经检大队联合“金龙鱼”生产厂家,对这一超市进行了检查,经厂家专业人员鉴别,超市内27桶5升装“金龙鱼” 为假冒商品,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据商家讲,这批食用油是在康湾农贸市场进的。执法人员顺藤摸瓜,对康湾农贸市场一粮油批发点进行检查,又查获了8桶假冒该品牌食用油。执法人员对这批食用油予以暂扣,下一步将彻查这些食用油的来源。
专业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鉴别食用油有三种方法:一、真的桶装食用油的商标标识是经过特殊工艺热压加工在桶上的,撕开标识不黏手,假的则黏手;二、真的桶装油在低温(0摄氏度)时无变化,假的则有凝冻;第三则是价格上的差异。另外,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食用油一定要索要票据,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
线索提供 黄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