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在近期世界范围内地震灾害多发的背景下,该条例的出台对于提高全省应对地震危机的水平来说,是一个好消息。
根据条例规定,省、市、县三级政府都要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内容包括震情形势和防震减灾总体目标,地震监测台网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布局,地震灾害预防措施,地震应急救援措施,以及防震减灾技术、信息、资金、物资等保障措施。条例还要求有关主管部门把抗震设防要求的审定意见作为建设工程项目选址、可行性论证或者申请报告、设计的依据和必备内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不得审批、核准或备案。按照条例规定,对于已经建成的重大建设工程,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等,如果没有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张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