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浙江嘉兴海宁市司法局4月2日在新浪微博上官方账号上发布了一条微博公文,引起网民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同一天,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关于启用微博公文的通知》,称从今年4月1日起,该市司法系统启用微博公文。《今日早报》消息称,海宁司法局是全国第一个启用微博公文的政府机关。
目前,海宁司法局的下属部门都实名开微博,司法系统共有18个实名官方微博,此次启用微博公文更是海宁司法局局长金中一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力推的结果。“微博的形式可以让更多网民参与讨论。”金中一称,以前工作主要是按上级布置开展,现在网民民意导向影响逐渐增强,局里也会听取一些网民的建议。
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的《关于启用微博公文的通知》中规定了微博公文的格式。微博公文分微博发布公文和微博转载公文,虽然微博字数有限,但公文文号、标题、主送部门、正文、成文日期、附注甚至公文的网址链接等内容一应俱全。“微博顶多只能写140个字,你想说官话、套话都没这个空间。”
金中一称,微博公文只是公文的一部分,但并不是所有公文都适宜发表,“比如机密文件,还有一些属内部事务、没必要公开的文件我们也不会用微博发布。”
(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