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周口/社会
 
 
 
2011年4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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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子为遮羞
捂死刚出生男婴

  

  □晚报记者 金月全

  

  本报讯 近日,扶沟县检察院审查了一起未婚女青年捂死刚出世男婴的案件,据悉,女青年苏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批准逮捕。

  3月24日清晨,扶沟县某公司保洁员打扫卫生时,发现公司厕所里有一名已无生命迹象的男婴。该保洁员迅速拨打110报警。扶沟警方赶到现场检验男婴尸体后,发现男婴是窒息而死。经过侦查,民警得知该男婴是女青年苏某的儿子,由于苏某未婚,她生下孩子后害怕他人知道,所以一听到男婴哭啼,便随手用卫生纸捂住了男婴的嘴,导致男婴窒息而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一个人的生命权始于出生,自婴儿脱离母体便享有生命权,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无论苏某出于何种动机害死了一条生命,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线索提供 玉琴 刘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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