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李瑞才
本报讯“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1.3%、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5.2%、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2.9%……”昨日,记者从市统计部门了解到,在刚刚过去的2011年第一季度,受去年全国性物价上涨及春节消费需求增加的影响,使得我市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达到4.8%,其中城市上涨4.3%,农村上涨4.9%。构成居民消费的八大类商品呈现“七升一降”的总体上涨格局。
统计数字显示,今年第一季度,构成居民消费的八大类商品中,我市的情况是仅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微降,比去年同期低1.0%。其它七类商品均呈上涨态势,食品类价格上涨幅度大,同比上涨11.3%,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5.2%,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2.9%,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2.7%,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2.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0.3%,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一直呈高位运行态势。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构成食品的16个分类全部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涨幅超过两位数的就有9类,成为拉升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第一推手。
“翘尾因素(指上年年末的上涨因素对第二年的影响)、成品油价格飙升、农产品价格和资源及劳动力价格上涨所导致的成本上升、输入性价格上涨等,成为第一季度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主要原因。”市统计部门的工作人员认真分析后,就怎样保证我市价格总水平在温和区间内运行给出一些建议,最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是除了要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外,政府还要根据实际需要及我市的社会承受能力,稳妥地进行资源价格改革,确保将物价水平维持在可控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