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周口市规划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会议,周口市八县一市一区的分管拆迁工作的主管领导及拆迁办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条例》和河南省关于贯彻落实《条例》的通知,市拆迁办负责人传达了全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会议精神,对《条例》进行了认真解读,各县市区有关负责人结合各自实际谈了各地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会议要求:一要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新《条例》,使广大群众了解、掌握《条例》精神,自觉执行《条例》,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要完善房屋征收体制,健全房屋征收机构,各县市区要抓紧按照《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体制,调整或组建作为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三要规范房屋征收程序,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各县市区要尽快组织房屋征收部门会同法制办、发改委、规划、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就房屋征收工作的相关程序、审批要件等方面作出规定并严格执行。各县市区要根据《条例》的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并明确相关程序;四要做好新老《条例》的衔接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条例》实施前的管理工作,既要坚持按老《条例》规定的程序、拆迁资格、续期办法进行补偿安置,又要考虑到与新《条例》的平稳过渡;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条例》顺利实施,各县市区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切实担负起协调、组织、监督和检查的责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保证《条例》的贯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记者 赵世全 通讯员 童建军 黄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