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宋 风
实习生 秦增权/文
朱海龙/图
5月1日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施行,其中一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昨天是“五一”小长假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记者在市区走访发现,不少公共场所内,依旧烟雾缭绕。在与一些小店老板交流过程中,记者发现,对于顾客在店内抽烟的现象,经营者多持默许态度。
新规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根据规定,公共场所包括7大类28小类,分别为: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这意味着,饭店、候诊室、候车室等公共场所将取消“吸烟区”,公众也不得在上述公共场所吸烟。
现象
公共场合仍屡见抽烟者
昨天,记者走访市区内多家公共场所,发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
上午11时,在七一路上的一家网吧内,记者看到几名青年正坐在电脑前吞云吐雾,并不时地向烟灰缸内弹放烟灰,一系列动作潇洒自如,毫无拘束。
11时35分,交通大道上一家宾馆内,两名男子手持香烟悠然自得地坐在宾馆大堂聊天,茶几前摆放着为顾客提供的烟灰缸。
12时许,五一路多家餐馆内,记者不断地看到正在抽烟的顾客。
困惑
小店老板很为难
在一家小饭店里,记者看到“禁止抽烟”的提示牌下,依然有人叼着香烟,遂询问店老板为何不去制止,饭店老板李先生略显无奈地说:“我们也不愿看到顾客在店里抽烟影响别的顾客,但上去劝的话,又怕伤了和气,得罪主顾,生意就不好做了。”随后,记者又访问了多家餐馆,店内负责人均持相同态度。一家网吧的老板告诉记者:“禁烟令出台后,有时看见顾客抽烟,我们的工作人员也上去劝一下,但顾客就是上帝啊,我们也怕把人劝得不耐烦了,人家不愿意来消费了。”
部门说法
全面禁烟监管难
□晚报记者 王丽丽
“烟民的吸烟危害意识差,这需要一个过程,现在监管起来确实难!”昨日,市卫生监督处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市区目前共有包括宾馆、饭馆、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等270多家涉及禁烟的公共场所,作为监管部门,他认为公共场所禁烟不是有了禁令就能很快解决的事儿,但有了国家的政策,有了大家的共同配合,应该离这个目标不远。
该负责人说,去年我市卫生系统已率先全面禁烟。因执行早,禁烟在卫生系统执行较好,但在其他几类公共场所还不容乐观。特别是汽车候车室、歌厅舞厅等公共场所,虽然都有明显的禁烟标志,但因烟民对于吸烟危害认识水平较低,而监管部门又只有管理措施,没有具体的惩罚措施,操作性差,执行起来、监管起来有很大难度,还需要社会、家庭、消费者、监管部门共同努力,营造“吸烟有害自己和他人健康,是一种不文明行为”的氛围,同时需要监管部门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意识和水平,但这需要一个过程。
据了解,市卫生监督处将加强监督,对不合标准或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经营户,责令其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美容美发业、洗浴业、住宿业和游泳场所这4类公共场所,市卫生监督处还将进行量化监督管理。